專利OA答復:
1、審查意見答復
專利申請過程中,針對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的《審查意見通知書》、《補正通知書》、《分案通知書》、《避免重復授權通知書》等官方通知書,代委托人進行意見陳述和/或申請文件修改等答復工作。
2、專利申請文件主動修改
專利申請過程中,代委托人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主動修改。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專利法第33條的規定。
專利申請文件修改的時機:
發明專利申請:a、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
b、收到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
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:申請日起兩個月內